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一)、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专业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三)、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 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 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四)、建立并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五)、建立并坚决贯彻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六)、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 ”,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 ”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总是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二、行为控制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
(二)、凡从事 2 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 故发生。
(三)、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三、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一)、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二)、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三)、强化对外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四、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二)、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三)、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四)、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拉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4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五)、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杆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六)、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